文章来源:稿件作者:发布日期:2016-12-27
根据《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陈昌宙等8名符合晋升职级条件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一、正科级晋升副处级人员(2人)
(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陈昌宙,现任县编委办主任,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县信访局
叶仕林,现任县信访局局长,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副科级晋升正科级人员(6人)
(一)县委办公室
蓝会文,原县委保密局局长(2015年7月任县委办主任科员),拟补晋升正科级职级(2015年1月-7月),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县粮食局
杜代卫,现任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胡家伟,现任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李 辉,现任县安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邓进文,原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2016年12月办理退休),拟补晋升正科级职级(2016年5月-12月),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五)群英乡
胡月棉,现任群英乡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2日,各乡镇、各单位如对以上同志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电话:0898-83338011
联系地址:陵水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572400)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