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稿件作者:发布日期:2016-05-30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关于公务员晋升职级的公示
根据《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杜光仁等10名符合晋升职级条件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一、正科级晋升副处级人员(7人)
(一)县纪委监察局
杜光仁,现任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县畜牧兽医局
朱泽松,现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林书梅,现任县计生委主任、党组书记,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四)县委党校
陈振雄,现任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五)县城市管理局
黎英,现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党组成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六)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刘春,现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正科级)、党组成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七)县国土资源局
冯习本,现任县国土资源局科员(部队正营职转业,视同为正科级),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副科级晋升正科级人员(3人)
(一)县发改委
王雄,现任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县物价局局长,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县统计局
王兴泉,现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三)新村镇
王进诚,现任新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5月28日—6月3日,各乡镇、各单位如对以上同志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电话:0898-83338011
联系地址:陵水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572400)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