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稿件作者:发布日期:2016-05-02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及人员编制
一、办公室(信访岗)
1、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重要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系统的实施及管理;负责信访、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2、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接收单位落实军队转业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的工作安排、子女的转学入学问题;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全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3、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拟定完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
二、人事管理室
1、配合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开展我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对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进行管理和考核转正定级;承担我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副科级以下干部人事调动工作;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拟定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根据省有关规定,拟定我县人员调配政策;根据省的有关规定,拟定、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招聘、考核、人事调动;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
三、工资福利社保室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根据省制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遗属供养审批办理。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相关管理办法及措施;建立健全各项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指导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指导监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服务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室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协同事业单位各主管部门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技能人发展规划;参与建立健全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参与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参与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的推荐评选工作。
五、就业培训室
1、拟定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就业和创业工作;指导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健全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定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实施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导监督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措施并指导实施;拟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
2、拟定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划,指导培训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牵头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职业资格鉴定和职业技能考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3、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六、劳动监察室
1、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政策规范;拟定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权,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审查同级劳动监察机构立案查处的案件;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辖区内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和裁员报告受理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全县范围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2、负责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工作,审核县属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参与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3、担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
七、人员编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为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
主办单位: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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