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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州镇出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干事创业八条激励措施

    文章来源:稿件作者:陵水县发布日期:2023-10-17

    英州镇出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干事创业八条激励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管理,激发驻村工作队员潜能,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英州镇以“做了什么”“做得怎样”为标准,突出考核驻村工作队工作实绩,出台《英州镇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干事创业八条激励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八条激励措施》)。


    一、出台背景


    乡村振兴工作队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工作队的履职尽责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成效。为此,加强工作队的管理、引领发挥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促进工作队员互学互进、共同进步,激发工作队员潜能,英州镇结合《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海南省2023年驻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陵水黎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工作队监督管理的二十五条规定》等文件精神,出台《八条激励措施》。


    二、主要做法


    《八条激励措施》主要通过对工作队员以“亮晒比”(“亮”出计划、“晒”出措施、“比”出成效)的方式,突出考核“做了什么”“做得怎样”,加强对工作队员日常考核、评先评优、设立“红黑榜”及结果运用方面进行规定。其中:


    (一)注重实绩,做好平时考核评优。日常考核以工作实绩及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考核点,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通过队员自评、队员互评、中队评定、量化考核、会议评议、集中评议和党委评定等程序,对工作队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优。


    (二)“激励为主”“警示并存”,设立“红黑榜”。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每季度开展1次“红黑榜”评议,对表现优秀的工作队员分别授予“三星队员”“二星队员”“一星队员”,在红榜上公示激励,并发文到派出单位、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及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对综合评判表现差的队员列为“黑榜”,并发文通报。


    (三)强化结果运用,完善激励措施。

    1.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各村委会广播、村务公告栏、发文等多形式宣传表扬“红榜”人员事迹;

    2.政策和资金优先支持。获得“先进驻村工作队”称号,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优先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3.对获得先进的个人和集体,每半年集中表彰1次,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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