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稿件作者:发布日期:2023-04-25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县属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陵财〔2022〕196号)要求,现将我县申报2023年度人才发展项目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人才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我县高层次型、紧缺型和战略储备型人才的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项目和全县性人才奖励、激励等有关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8日-5月18日
三、申报权限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陵财〔2022〕196号)中的资金使用范围对各类申请项目进行审核。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人才发展需求提出申请,填写《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才发展项目资金申报表》,并提供申报表中相对应的佐证材料。
(二)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对实施单位申报项目的有关材料进行梳理、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等,出具评审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各申报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对上报的项目及资金情况进行审核,提出项目申请计划,提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公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审定结果进行项目公示,并按照人才发展资金申报有关工作要求做好资金拨付等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人才发展项目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表格可登陆陵水党建网进行下载):《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才发展项目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填写说明》(见附件2)中所需的具体佐证材料、《承诺书》(见附件3)。
(二)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A4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刻录光盘,并将所有材料送至陵水县椰林镇建设路156号党政综合大楼组织部B108。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认定工作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制定本行业(部门)申报人才项目流程,明确具体受理科室和经办人员建立工作责任制,从严把好申报关。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要坚决贯彻县委关于过“紧日子”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人才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行业主管部门要妥善保管项目实施单位的申报材料,保管期不少于5年。
联系电话:0898-83087955;联系人:朱 艳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pdf
3.承诺书.docx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